禹春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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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西晋恒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离婚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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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者:禹春生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1日|分类:离婚 |35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详细情况

       2014年10月初,原告赵某经朋友介绍与被告李某认识,2014年10月份登记结婚。由于婚后原告赵某与被告李某缺乏沟通,双方感情不断恶化,已没有和好的余地。双方婚后无子女。原告诉诸于某县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婚内财产,一辆价值10元多的轿车。该案本律师做为被告一方的代理律师出庭应诉,后在法院的居中调解下,双方律师友好的达成了和解协议,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调解如下:一、原、被告自愿离婚;二、婚后车辆归被告李某所有;三、原告赵某自愿支付被告一万元。四、双方再无其它纠纷。

2、办案律师点评

       在接受被告李某的委托后,作为代理律师仔细分析了该案的特点及所争议的焦点 。我认为原告、被告都有离婚的诉求,都希望能第一次就离婚,所以解除婚姻关系好解决;该案所争议的焦点是一辆价值十万的汽车,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该是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当时我也和被告进行了沟通,认为可能法院会判双方分割该车辆,但不排除法庭上会发生什么情况。为了让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答辩时还是要求原告念及夫妻感情一场,将该车辆给被告李某。庭审中,开始原告赵某及代理律师不同意。在本律师的不断沟通下,原告终于愿意当庭调解,愿意将该价值10万元的车辆归女方所有,并额外支付1万元作为补偿。该案取得了被告李某的肯定和认可。

3、办理案件建议或意见

       作为代理律师,我觉得在拿到一个案件时,一定要把法庭上一切能出现的情形都想到,这样看似赢不了的案件才会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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