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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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专职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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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离婚协议里将我们的房子给孩子但是没过户,还有效吗?

作者:刘艳桃律师时间:2023年07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42次举报

离婚协议我们把房子给孩子但没过户有效吗?

离婚协议一致同意将房子给孩子没过户的情况下,该赠与协议是有效的,但房产不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依法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刘艳桃律师,主要擅长领域:中高端疑难民商事诉讼与仲裁1.婚家(继承、离婚、离婚婚后财产纠纷);2.房产与土地纠纷;3.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西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7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