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佳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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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扯|孕妇自作聪明不孕检,产下畸形儿大闹医院

发布者:赵佳佳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4日|分类:医疗纠纷 |317人看过

你和丈夫结婚三年,已经育有一女,伶俐可爱。可你心里并不满意,老公家一直是一脉单传,你不能让在你这里断了香火,你必须要给爱人生个儿子,延续香火。


你和爱人多少个夜晚,奋战努力,大汗淋漓。最后天随人愿,怀上了二胎。不都说头胎照书养,二胎照猪养。你觉得自己已经生育过一次,经验非常丰富,很多孕期的检查都没必要做,都是医院骗钱的手段。



后来,在怀孕四个月时,你才来医院做了次产检,并苦苦询问医生,该给孩子准备粉色的衣服还是蓝色的衣服。


医生被你烦到不行说蓝色会比较好,并且告诉你此次检查仅针对孩子目前的情况所作出的判断,建议你定期孕检。


得到满意的答复,你就更放心了,只要性别是你想要的,其他的你自己会注意。于是,剩下的六个月,你再也不曾做过产检。



产检回来,你就辞了工作,怕女儿顽皮误碰到你肚子,还把女儿送到姥姥家,你一个人在家安心养胎,任何事情都没肚子里这个命根子重要。


怀胎十月,一朝临产。生下来,却发现孩子有点不对劲,孩子胸椎畸形,并且不可自然恢复。


对你而言,这消息如晴天霹雳一般。你疯了一般的大闹医院,怪医生没有检查出来。并且一纸诉状,把医院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赔偿。




不好意思,虽然孩子是个畸形儿,作为母亲,你肯定难过,但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你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起诉医院,如果想要医院赔偿,就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医院的诊疗行为不符合医疗规范,检查结果存在错误,并且因为医院的诊疗行为导致你遭受了财产损失。


现在是你自己不愿意按期孕检,唯一的那次孕检,医生也说明了,只针对当时孩子的情况作出的结论,当时孩子尚未发现异常,并且医生建议你定期孕检。你自己自作聪明不去检查,那就别怪医生。


并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你大闹医院,扰乱医院的正常秩序,如果医院报警了,你完全有可能被拘留十日。


都是成年人了,要学会为自己的决定担责,不要总想着我弱我有理,我闹就能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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