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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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林智敏律师代理广州某餐饮企业破解股权转让合同陷阱,驳回对方千万索赔

作者:林智敏律师时间:2025年04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1次举报
2025-04-18

【胜诉案例】林智敏律师代理广州某餐饮企业破解股权转让合同陷阱,驳回对方千万索赔

当事人?

原告?:佛山某餐饮管理公司(股权受让方)

被告一?:广州某连锁餐饮品牌公司(股权转让方)

被告二:李某(担保人)

代理律师?:林智敏律师(两被告的代理律师)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原告以?3200万元?收购被告公司旗下5家直营门店股权,约定分三期支付转让款,并约定“若任意门店3个月内客流量下降超20%,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

原告支付首期款800万元后,因自身经营不善导致门店业绩下滑,遂以“客流量下降超30%”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800万元并赔偿1600万元违约金。林智敏律师代理被告应诉,成功驳回原告诉求。

原告诉讼请求?

1、确认股权转让合同解除;

2、被告返还已付款项800万元;

3、被告赔偿违约金1600万元;

4、股东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护意见?

1、客流量下降系原告擅自更换供应链、削减营销预算所致,与被告无关;

2、原告未按合同约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客流量数据,单方主张无效;

3、双倍返还条款属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

案件争议焦点?

1、门店客流量下降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

2、原告是否履行客流量监测的举证义务?

3、1600万元违约金约定是否合法有效?

判决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确认原告无权解除合同,需继续履行付款义务;

2、原告需支付第二期转让款1000万元及逾期利息;

3、股东李某不承担连带责任;

4、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法院观点?

1、因果关系不成立?:

原告提供的“客流量数据”为其内部统计表,未按合同约定经?第三方监测平台认证?,证据无效;被告举证原告更换低价食材、取消会员折扣活动等自主决策文件,证明业绩下滑系原告经营过错。

2、违约金条款无效?:

合同约定“双倍返还定金”未区分违约情形,加重被告责任,依据《民法典》第497条认定格式条款无效。

3、股东担保责任免除?:

股东李某仅对“门店资产真实性”作担保,未承诺对经营结果担责,原告主张超出担保范围。

案件总结?

林智敏律师代理策略?:

1、要求原告提交合同约定的?第三方监测报告?,在其无法提供时直接否定核心主张;

2、调取原告股东会决议、采购合同等文件,证明业绩下滑系其主观过错;

3、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证违约金条款的显失公平性。

本案关键词?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 #股权转让纠纷律师 #餐饮企业法律顾问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违约金条款无效 #合同纠纷律师 #广州林智敏明律师

林智敏律师,职务:合伙人、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一体化发展委员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32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1440120********32 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