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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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如何处理?

发布者:张裕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4日|分类:人身损害 |338人看过


职工死亡后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有两种处理方式:
1)由该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凭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和身份证、遗赠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提取(继承、受遗赠)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
2)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他们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情况下,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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