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什么叫做克扣工资?

发布者:张裕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2日|分类:劳动纠纷 |398人看过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那么,什么叫做克扣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第3条:《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