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核心
本案为典型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合同纠纷。唐艳艳律师代理分包方,通过精准锁定结算凭证效力,成功驳斥总包方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拒付工程款的抗辩理由,法院判决支持8.09万元工程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全额诉求,明确工程款支付义务与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属不同法律关系,为建筑行业工程款结算纠纷提供裁判标杆。
二、案情简介
2023年,某建筑公司(总包方)将厂房扩建项目的外墙装饰工程分包给某装饰公司(分包方),双方签订专业承包合同约定按平方米单价结算,质保金除外余款于2024年10月底前付清。2025年1月,双方共同签署结算单,确认总包方尚欠分包方工程款8.09万元。
分包方按约开具发票后,总包方以“项目存在农民工工资纠纷需先行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分包方委托唐艳艳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
三、律师办案经过
1. 结算效力强化:唐艳艳律师聚焦双方共同签章的《工程款结算单》,突出其对工程量和欠款金额的确认效力,形成核心证据锚点;
2. 抗辩理由驳斥:针对总包方“农民工工资抗辩”,指出其既未实际支付欠薪,亦未提供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文书,论证工程款支付与农民工工资清偿属不同法律义务;
3. 利息诉求合规化: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截止日(2024年10月底),精准计算逾期利息起算点,并匹配LPR利率标准获得对方当庭认可;
4. 法律关系厘清:强调施工合同纠纷中“结算完成即应付款”的原则,阻断总包方以第三方纠纷为由转嫁风险的可能性。
四、裁判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唐艳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
1. 总包方支付装饰公司工程款80,894元;
2. 以欠款为基数,自2024年11月1日起按一年期LPR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
3. 案件受理费1,890元由总包方承担。
五、案例意义
1. 破除工程款支付障碍:明确总包方不得以农民工工资纠纷为由任意扣押分包方工程款,规范建筑市场结算秩序;
2. 结算单效力标杆:强化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单在工程量争议中的终局性作用,降低施工单位举证成本;
3. 利息起算点示范:确立“合同约定付款期满次日”为逾期利息起算时点,为类案计算提供参照;
4. 风险防范警示:警示总包方需通过合法途径(如代付工资后追偿)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而非单方扣押工程款。
本案通过唐艳艳律师对建设工程结算规则和举证策略的精准把握,有效维护分包企业合法权益,彰显其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专业能力的同时,也为破解“以农民工工资为由拖欠工程款”的行业乱局提供了典型解决方案。
唐艳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