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艳艳律师
唐艳艳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浙江-宁波部主任律师执业8年
执业年限8
13906612439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7:00-21:59

宁波唐艳艳律师代理8.09万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成功驳回“农民工工资抗辩”实现工程款全额回收

发布者:唐艳艳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14人看过 举报

2026-06-22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核心

本案为典型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合同纠纷。唐艳艳律师代理分包方,通过精准锁定结算凭证效力,成功驳斥总包方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拒付工程款的抗辩理由,法院判决支持8.09万元工程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全额诉求,明确工程款支付义务与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属不同法律关系,为建筑行业工程款结算纠纷提供裁判标杆。

二、案情简介

2023年,某建筑公司(总包方)将厂房扩建项目的外墙装饰工程分包给某装饰公司(分包方),双方签订专业承包合同约定按平方米单价结算,质保金除外余款于2024年10月底前付清。2025年1月,双方共同签署结算单,确认总包方尚欠分包方工程款8.09万元。
分包方按约开具发票后,总包方以“项目存在农民工工资纠纷需先行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分包方委托唐艳艳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

三、律师办案经过

1. 结算效力强化:唐艳艳律师聚焦双方共同签章的《工程款结算单》,突出其对工程量和欠款金额的确认效力,形成核心证据锚点;

2. 抗辩理由驳斥:针对总包方“农民工工资抗辩”,指出其既未实际支付欠薪,亦未提供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文书,论证工程款支付与农民工工资清偿属不同法律义务;

3. 利息诉求合规化: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截止日(2024年10月底),精准计算逾期利息起算点,并匹配LPR利率标准获得对方当庭认可;

4. 法律关系厘清:强调施工合同纠纷中“结算完成即应付款”的原则,阻断总包方以第三方纠纷为由转嫁风险的可能性。

四、裁判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唐艳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

1. 总包方支付装饰公司工程款80,894元;

2. 以欠款为基数,自2024年11月1日起按一年期LPR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

3. 案件受理费1,890元由总包方承担。

五、案例意义

1. 破除工程款支付障碍:明确总包方不得以农民工工资纠纷为由任意扣押分包方工程款,规范建筑市场结算秩序;

2. 结算单效力标杆:强化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单在工程量争议中的终局性作用,降低施工单位举证成本;

3. 利息起算点示范:确立“合同约定付款期满次日”为逾期利息起算时点,为类案计算提供参照;

4. 风险防范警示:警示总包方需通过合法途径(如代付工资后追偿)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而非单方扣押工程款。


本案通过唐艳艳律师对建设工程结算规则和举证策略的精准把握,有效维护分包企业合法权益,彰显其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专业能力的同时,也为破解“以农民工工资为由拖欠工程款”的行业乱局提供了典型解决方案。


个人简介:唐艳艳律师,联系方式:13906612439。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盈科医疗健康法律部副主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3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1330220********31 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