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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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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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特点及类型

发布者:刘云佳律师|时间:2020年05月04日|分类:知识产权 |364人看过


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特点

合理性要求,指权利人所采取的保密措施与商业秘密的价值相对应,不应要求权利人采取天衣无缝、万无一失的措施。根据商业秘密是用来实施的客观性,公司应当允许员工正常接触商业秘密。

具体性要求,指权利人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得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知悉其所接触的相关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公司一般的保密规定、章程中对员工泛泛要求承担保密义务,则一般认为该项保密措施不是具体的。

有效性要求,指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有效的保密措施实际执行时,能够切实控制涉密范围,无关人员无法轻而易举地接触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类型

法律措施

比如制定完善的公司规章制度、签署保密协议等,一旦发生泄密,企业可有效举证并能够证明涉密人员明知其所承担的保护义务。

物理措施

比如对载有商业秘密的载体进行加密、加锁等保护措施,对于实施技术信息的厂房、设备等进行保密隔离,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厂区,限制无关人员接触商业秘密,对商业秘密进行物理上隔离的对应保密措施。以上措施可以在事实上有效地防止商业秘密泄露,而且也可以保留侵权人留下的线索和证据,利于维权时的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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