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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宝万之争”看法人治理结构

发布者:郭宇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0日|分类:公司法 |704人看过

与其他“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不同,万科的股权结构十分分散,目前万科的股权结构为:宝能系 24.26%,华润系15.3%,安邦5%,H股11.91%,证金3%,合计为59%,而王石和郁亮在事业合伙人中所占的股票份额,约为7.79%和5.86%,其余为社会公众股。这种现象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原因造成的,这样的股权结构对于法人治理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一、什么是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是明确划分股东会(包括股东),董事会(包括董事)、监事会(包括监事)和经理层之间权力、责任和利益以及明确相互制衡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通过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企业形成清楚的利益机制和决策机制,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有效进行。

二、一张图让你看懂法人治理结构

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既对公司的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利益各方起到权力制衡、关系协调的作用,同时也对管理者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对企业的管理及存续发展至关重要。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制度基础。

一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依法设置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以及在治理结构中作用日益加强的公司职工,它们的关系如图所示:

股东大会                                  职工工会

负责   选举

董事会                                      监事会

负责   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

三、股权分散下情况下如何进行法人治理?

从公司治理结构产生的历史和逻辑来看,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股权的过度分散,必然会诱发种种弊端。每个股权主体的力量都较弱,且在董事会人员组成中以执行董事和大股东代表为主,缺少独立董事的监督,会造成上市公司“弱股东,强管理层”的现象,例如万科的高管团队,长期控制公司运作,形成了特殊的既得利益主体,因此“内部人控制”就不可避免。

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核心。所谓的“情怀”不能治理公司,因为对于股东而言,董事会是受托者,对于经理层而言,董事会又是委托者。董事会的治理水平决定了整个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水平,同时董事会也决定高层管理的水平和结构,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系统。因此,健全董事会制度,优化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建立起一种董事会与高管团队责权利相互制衡的机制势在必行。

合理的股权结构,能有效地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人员实行监督约束。各家股东出于维护各自利益。所有股东都只能根据股权平等的原则,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按其出资份额行使职权,使各家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的总体利益中得到实现。因此最终还是要将公司股权结构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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