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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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集资诈骗罪的修改有哪些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673人看过


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修改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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