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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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要件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334人看过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根据司法实践,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诉。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查明行为人所实施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与权利人遭受重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商业秘密等行为,但该行为本身并没有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不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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