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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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申诉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369人看过

        这涉及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问题,现行法律是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申诉人就可以申请申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予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下,不受两年限制,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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