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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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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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股东和法人需要哪些资料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5日|分类:股权纠纷 |209人看过


变更法人:

变更营业执照上的法人: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6、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7、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变更股东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或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或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 及征求意见的说明;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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