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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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4日|分类:股权纠纷 |1486人看过


根据《公司法》的第75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选择退股:

1、公司连续5年没有向股东分配利润并且该公司连续5年都是盈利的状态;

2、公司需要合并、分立或者是转让主要财产的;

3、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营业区期到期之后或者是出现了协议上规定的需要解散的事由,股东应该召开会议通过决议之后修改公司的规章制度从未而使公司可以继续运营。

公司股东如果退股,需要进行资产清算,资产的清算需要一个完成的过程,具体的流程如下列所示:

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可以进行直接的撤资,如果股东想要退股的话,需要通过股权转让、公司的减资或者公司的清算的方式来进行。如果公司需要清算的话,首先需要调查公司的财产状况然后进行清理。清算组需要根据债权人的申报以及调查清理公司财产的情况来作为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以及债权、债务目录的依据。

2、制订清算的方案:编制完成公司财务的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该制订相应的清算方案,对债权和清偿债务的收取做出具体的安排。

3、公司的清算方案需要经过股东会议的确认或者相关部门的批准,股份制的公司需要向股东大会提交清算的方案,股东大会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应该交给股东会通过。因为违法而破产或者是解散的公司进行财产清算,其清算的方案需要经过其主管机关的确认。

4、清算组在制作清算的财务报表时如果发现存在尚未偿还的债务,并且公司没有能力来偿还这笔债务,清算组应该立刻向当地管辖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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