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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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之调查取证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1238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之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
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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