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是指与自然人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亲近亲属关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亲属包括哪些人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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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6)项规定,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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