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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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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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需要带的材料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5日|分类:房产纠纷 |222人看过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 理,则需提供私 章,若委托第三方 代 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 章。

6、未婚的购房人: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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