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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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5日|分类:交通事故 |586人看过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决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a、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b、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一定是终身禁驾吗?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正确。注意上面说的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说一定要吊销驾驶证,也有可能不吊销。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界定够不够成犯罪?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样认定?
    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未等交警到达即弃车离开了现场,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即便之后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已经成立,不能因后来的自首而否定当时的逃逸事实。
    然而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虽然不能否定逃逸定性,但并不妨碍对自首情节的认定。法院根据其自首情节,应当依法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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