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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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特点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3日|分类:股权纠纷 |194人看过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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