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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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出安全事故追究哪些人责任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8日|分类:交通事故 |1755人看过

工地出安全事故追究哪些人责任

  工地出安全事故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在工地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为事故者或肇事者(直接责任)、项目安全员(管理责任)、项目经理(领导责任)以及有过错的工人。

  《建筑法》 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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