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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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案件如何管辖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139人看过

军人离婚案件如何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文职干部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应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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