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王翠玲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6日|分类:债权债务 |118人看过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未取得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的,应予立案追诉。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具有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以及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2.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
3.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