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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玲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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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4日|分类:债权债务 |838人看过
欠钱不还不会坐牢,因为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到刑事责任,所以不会坐牢,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借款的,一般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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