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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玲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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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1日|分类:刑事辩护 |118人看过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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