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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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应该准备些什么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67人看过

离婚诉讼应该准备些什么

  离婚诉讼应该做如下准备:

  1.首先,当事人应当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依法确认管辖权,并据此起草起诉状;

  2.然后,当事人应当亲自将证据及起诉状递交至相应法院;

  3.最后,待人民法院做出受理决定的,积极参与庭审;

  4.离婚诉讼需要做的其他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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