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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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过户的材料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6日|分类:继承 |64人看过

房屋继承过户的材料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原件、地籍图原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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