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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玲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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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5日|分类:劳动纠纷 |1202人看过
员工离职未提前30天,如果是违法与单位解约且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但如果员工虽未提前三十天,但采取协商一致等合法的方式来与单位解约的,则双方依法办理好离职的手续即可,员工不需要赔偿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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