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继承人关系一般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以及本人与亲属关系人的具体关系。
另外,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向公证处提交一些材料,如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等等。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由当地的居委会或是公安部门进行开具,详细写出被继承人的身份信息、死亡时间、死亡信息,以及被继承人所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详细信息(包含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除此之外,列明上述第一顺位继承人外,无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