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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玲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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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2日|分类:债权债务 |86人看过
法人变更后,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例如公司因合并而办理变更登记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继。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则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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