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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玲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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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1日|分类:继承 |218人看过
1.被代位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如果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转由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这种继承称为转继承而非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或遗赠中不适用代位继承。
3.代位人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如果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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