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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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45人看过

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注意的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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