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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玲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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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385人看过
离婚案法院如下调解:
1.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2.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进行调解;
3.调解结束,且调解结果包括,调解和好(无需调解书)、调解无效、调解离婚三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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