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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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罪的表现形式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49人看过

破坏军婚罪的表现形式

  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

  1.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2.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3.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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