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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玲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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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2日|分类:债权债务 |1244人看过
欠款人死了家人不一定要还。
妻子一般没有义务偿还,但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有义务进行清偿的;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遗产继承人承担清偿的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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