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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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行为效力包括几种?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01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195人看过

合同行为效力分类

  合同行为效力分类包括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三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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