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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01月18日|分类:求学教育 |300人看过


学校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学校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内容:

  1.适用对象是在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其他教育机构,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的舞蹈、音乐、外语等专项辅导班等。

  2.损害行为发生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同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即在这些单位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时间和地点。

  3.损害必须是由在这些单位学习、生活的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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