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王翠玲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760人看过
家装合同定金不是必须交的,根据现行消费者法例,装修定金并非强制交付的定金,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装修房屋必须要向装修公司预付定金,消费者有权拒付装修定金。也就是说,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就装修问题进行协商,不需以预付定金的方式来对订立装修合同进行担保,等双方就具体装修价格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有实际交付行为时,再签订装修合同,这时可以通过预付定金的方式作为订立装修合同的担保,而且尽量将定金金额比例缩小,以免受害。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