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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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成立条件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3日|分类:继承 |498人看过

遗嘱成立条件

  遗嘱成立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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