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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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垫付后追偿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4日|分类:保险理赔 |1223人看过

交强险垫付后追偿的情况有哪些

  交强险垫付后追偿的情况包括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车被盗抢及故意造成事故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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