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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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及调整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06月30日|分类:合同纠纷 |1220人看过

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及调整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的,一般认为属于过分高于损失,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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