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亚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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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天的工伤

发布者:毛亚枫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0日|分类:法律顾问 |210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台风天,属于工伤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比如:上班时间,在单位操作机器设备的时候,手被机器夹伤。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比如:下班前,在收拾器具时,不小心被器具砸到脚。

3连续工作的工作场所内,因就餐/工间休息/如厕等必要的生活/生理活动。

比如:中午在单位就餐时,因食堂地面湿滑摔伤。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比如:连续昼夜抗台后,在单位会议室休息时突发心梗,送医院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比如:骑电动车上班时,被因路面积水打滑的汽车撞倒受伤。

6.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比如:出差路遇台风,因山体滑坡被山石砸中受伤。

7.参加用人单位组织/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受到伤害。

比如:参加单位组织的抗台巡查工作,碰到被风挂断的电线,发生触电事故。

8.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

比如:台风天放假期间,因参加社区组织的抗台工作而受伤。

但是,如果职工本人存在醉酒、吸毒、自残或自杀情形,则即使符合上述情形,也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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