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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广州专业劳动律师代理广州公司成功处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

2019年01月18日 | 发布者:陈嘉 | 点击:60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案情简述:A为一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其中的法定代表人曾担任过B公司的监事,后来离职并成立A公司,2018年9月份,A突然收到一份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寄来的一份仲裁申请,申请人为B公司的一名离职...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述:A为一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其中的法定代表人曾担任过B公司的监事,后来离职并成立A公司,2018年9月份,A突然收到一份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寄来的一份仲裁申请,申请人为B公司的一名离职员工C,C要求确认与A的劳动关系,支付其双倍工资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合计26000余元,A在震惊之余迅速找到陈嘉律师团队,询问怎么处理。

    经过详细审阅材料,认为本案关键证据在C认为A法定代表人曾经担任过B的监事,所以认定为B的股东,而且A曾经有转过一笔账给C,所以C认为应当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本案的关键在于,我方如何证明A法定代表人并非B的股东,而且该笔转账并非工资转账。因此本人建议查询工商资料,并对该笔转账与C提供的工资证明进行仔细核对,来确认是否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审理过程:经过详细的准备,在开庭审理,我方完全说服了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采信了我方的观点,认为C所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A是其用人单位,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驳回了C的全部仲裁请求。A公司对我方的成果表示高度赞赏!

  

  结语: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无法避免的一个经常性法律纠纷,而判断双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关键在是否存在人身隶属性,本案中我们作为一个专业的劳动律师团队,成功地让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对方的全部仲裁请求,取得了圆满的法律效果。

附裁决书原件

裁决书1_副本

2_副本5_副本6_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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