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龙律师

  • 执业资质:1331020**********

  • 执业机构:浙江常青藤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土地纠纷人身损害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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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的相关知识

发布者:陈天龙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965人看过

一、聘请法律顾问

(1)聘请法律顾问一方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应聘一方是律师事务所;

(2)聘请方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供本单位的有关法人资格、登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材料及情况;律师事务所经资信、经营状况了解后,对聘请方提出的申请应及时答复。双方就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方法、期限、酬金及其他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3)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为聘请方的重大经济活动和宏观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提出咨询依据;帮助草拟、审查和修改各类经济、技术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接受聘请方的委托,参加项目谈判,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或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开展法律宣传,为聘请方培养法律事务人才;为聘请方内部的制度建设提供法律性意见,协助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其他应办的法律事务。

二、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

(1)律师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自己聘请或者由其近亲属聘请并经犯罪嫌疑人同意;

(2)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3)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取保候审。

三、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

(1)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辩护人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委托,也可以由经其同意的亲属或其他人委托;

(3)未成年人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请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律师。

四、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

(1)民事(包括经济)、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被告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按规定向委托人收取费用;

(2)律师可以代理一切符合立案标准的民事(包括经济)、行政案件;

(3)律师的活动范围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

(4)律师以被代理人名义,在被代理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五、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

(1)非诉讼法律事务主要包括贸易投资、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税务、房地产、海事海商等民事、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事务;民事特别程序中的非诉讼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申请行政复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资信调查;律师见证;以及其他;

(2)律师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必须是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

(3)律师代理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具有法律意义的。

六、律师的法律咨询和代书

律师对来访的当事人提出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面或有关法律事务方面的问题作出口头或书面解答,并按规定收取费用。咨询范围:有关民事、刑事、经济、涉外等法律事务案件和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已经或者可能形成诉讼的具体事件,要求提供法律意见问题;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具体法律事务问题。

律师可受当事人委托,根据事实和法律代替其书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并按规定收取费用。代书范围:上诉状、答辩状、起诉状、申诉状等各类诉讼文书;申请书、遗嘱、分单、合同、见证书等非诉讼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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