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龙律师

  • 执业资质:1331020**********

  • 执业机构:浙江常青藤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土地纠纷人身损害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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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识律师

发布者:陈天龙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人身损害 |9976人看过

重新认识律师

律师是一个新兴的职业,这几年随着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增强,律师的社会作用越来越重要。人们也愿意通过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但一些老百姓对律师这个职业认识还是有些肤浅、片面的,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1,认为律师只会打官司、修改合同; 2、认为律师不会创造财富,只会花当事人的钱;3、认为打赢官司的律师才是好律师;4、认为嘴皮子利害的律师才是好律师。笔者经过几年的执业和了解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律师执业方法、范围,对律师这一职业有了一个较系统的认识。现简要地陈述一下:

1、律师的大部分业务并不是打官司,而是为各种商业或民事活动进行法律服务(见服务范围 ),在为客户防患于未然的同时,积极地介入优化客户利益的多种业务活动,如设计种种出局的方案,使客户在完成预期的交易目的后或面临不利的后果时,可以从容地选择有利的途径从交易中解脱出来;如为客户作税务计划,使客户商业或民事交易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一个好的律师往往是通晓商业世界的操作规程和具有企业家的头脑的专业人士,因而在实践中既是客户的法律顾问,也是商务活动的良好参谋。

2、律师作为专业的服务人士,看起来好像不直接创造任何有形财富,但实际上却通过巧妙的法律结构、独到的法律意见、精确的法律文件和有效的争议解决为客户们增加了巨大的无形价值,并在客观上为促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顺利流动以及减少客户可能的商务纠纷和损失作出显著的贡献,其贡献远远大于客户的所支出的顾问费用。

3、律师代理的案件都非常多,但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能打赢,就是最有名的律师其所办的案件中,败诉案件也占很大部分。律师接手一个案件,都要从该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来为当事人设计一个最优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即使是败诉,也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一个好的律师应有比较清晰地逻辑思维能力,并能通过语言将他清楚的、简明的表达出来,让审判人员能够理会。而不在于他的语言多么尖锐。实际上一个法律事实,经过简明地、扼要地陈述,法官就明白你表达的意思了——法官也是很懂法的人;一个案件,经过一轮或两轮辩论,已经能够把主题阐述地非常清楚,如果在陈述或辩论下去,实际上就是双方律师耍嘴皮子,与案件无利;但有很多律师,特别是一些知名律师为了突出表现自己,在法庭上就每一个法律问题都要进行演讲式地陈述,不管对方的观点是正确地还是错误,为了压倒对方,,都滔滔不绝地、反复地予以驳斥,这虽然能够取悦不懂法律的当事人,但实无必要,甚至给律师业带来负面影响。笔者早年曾旁听过一位律师的法庭辩论,一个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该律师发言不过三、五百字,即将全案的法律关系阐述清晰,足见其工底深厚,对此审判长全部予以采纳,可庭下许多百姓议论,该律师口才如何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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