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吕秋莹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21日 9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15年7月份,山东某公司职工A驾驶鲁B××小型客车(沿三号路由东向西行驶)与他人相撞,致使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章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A与B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我方委托人发生事故后,多次找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但对方一直置之不理。我方委托人甚至觉得“算了”。后来找到本律师后,决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委托人进行了充分的接洽,代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委托人因事故受到的损失。最终,在本律师的帮助下,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当事人表示,如果一开始就找律师,也不至于那么久的不知所措。
律师寄语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感觉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有的人会告诉“按程序处理就行”。这其实存在重大误解的。“按什么程序”、“怎么走程序”、“是否需要鉴定、何时鉴定、赔偿什么项目”’“具体能主张到多少钱的赔偿款”.......诸如此类的问题,您是否全面了解。“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需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如果不清楚,那就交给专业的人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