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拆迁人,得到合理补偿,免受不必要的损失,这才是其最关心的问题,以下几方面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十分关键,您一定要记下来。
一、了解征收流程,仔细阅读相关征地文件
首先作为被征地人对于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流程,您需要有大致了解,这样如果后期征收方没有按相关流程办理,您可以进行相应维权。
土地征收从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流程:征地告知书-土地现状调查-征地公告-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支付补偿款。
城市房屋拆迁从启动到发放补偿款全流程: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搬迁。
此外,在征地拆迁中有一些文件十分重要,通过这些文件可以知晓征收目的、范围、时间、原则、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补助奖励、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这样的征收文件包括《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等,如果您对这此有异议的话,可以在看到文件后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法律程序。同时这些文件政府有义务对被拆迁人公布,您还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出示这些正式文件。
二、收集和保存文件资料原件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对于被征地人来说十分重要的一项就是,证明土地和房屋的归属,同时其也决定你是否有资格或能拿到多少补偿的因素之一。像土地证、宅基地证、房产证、建房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可证明自身权益的原件,您切记保存好,如有需要可提供复印件,勿把原件上交,导致损毁或灭失。
此外,像征收决定书、征收补偿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等直接涉及您权益的法律文件,您一定仔细阅读并保管好,如其侵犯了您的利益,您可以此作为证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三、评估环节要警惕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评估对于您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如果您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此外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实践中征收方总会耍一些“小手段”,企图降低被拆迁人的补偿,此时您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四、签字需谨慎,切记不要着急。
包括评估结果报告、补偿安置协议、尤其是空白协议,绝不能签。因为一旦签字确认,就产生合同效力,代表你同意协议或者文件上的内容,作为合同相对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上约定的内容,即视为违约,即便不是特别合理,只要不明显违法,就有效。
因此,在和拆迁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大家一定要仔细查看协议中的各项内容是否约定明确,如果有不明确或者难以理解的部分,千万不要签字。更不要盲目相信拆迁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
五、补偿方式可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