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过拆迁的人都知道,拆迁简直就如同取经,要经历拆迁方的九九八十一难,唯一的差别在,玄奘取回了经书,而我们的被拆迁人很可能钱房两空,拆迁奖励许多人都不陌生,为了达到拆迁目的,拆迁方便抛出先搬迁给奖励,越早搬奖励越多。而晚搬迁则没有奖励且置换房屋也是别人挑剩下的房子。面对此种情况你是选择搬还是不搬?
一旦你按捺不住匆忙签订拆迁协议,你又会发现奖励很可能大打折扣,即时拿到了那些许的奖励费,但还是损失巨大。究竟面对此种情况该如何应对,您继续往下看。
一、明确自身房屋价值
在拆迁公告下发后,你一定要对于自身房屋的归属、价值、使用情况、周边市场价格、装修情况等了解清楚、做好记录并留存。这样一来可以确保我们对于拆迁房屋的话语权,二来在于拆迁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时能够更好地争取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二、拆迁奖励是否合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可知,“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由此可以看出,一定数额拆迁补偿奖励是合法的。其是为了奖励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人。但在实践中却成为拆迁方违法拆迁的一种手段。
三、如何应对“奖励”陷阱
1.明确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
被拆迁人一定要牢记,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才是拆迁过程中的核心,不要被拆迁奖励蒙蔽视线。再签订拆迁协议之前,你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上有关补偿数额,补偿方式,补偿内容。是否符合达到您房屋的市场价格。如果补偿方案不合理,您一定不要签字,以致于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2.先补偿再搬迁才是首选
根据《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实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定要在拿到了合理的补偿之后在搬迁,千万不要拿到了奖励金后就搬离,从而落入钱房两空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