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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问题,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发布者:肖泉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3日|分类:抵押担保 |341人看过

  有的时候不注意,买房的时候没有了解清楚就交了定金,签订了定金合同,但是发生了纠纷就麻烦了。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那么,定金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问题,定金合同发生纠纷怎么解决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定金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法》第5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最好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从合同有效。

  (二)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如果订立定金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的口头形式,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则不能确定定金合同的成立。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要在交纳定金时合同双方应做出特别的书面约定,特别对违反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如何处理定金做出约定。签订书面定金合同主要目的是避免定金合同纠纷发生,并且有利于纠纷发生后作为提供区分责任的依据,以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

  合同中对定金的具体数额的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定金的数额约定应适宜。若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总额的20%.法律明确规定给付定金数额的上限,在上限以内所确定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定金的约定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超过部分应视为无效。

  (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时间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五)预付款、违约金与定金不能混淆。

  二、定金合同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确认协议的效力

  如果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售房者全数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所以要确定好协议的效力。比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这样的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售房者就需要返还定金。

  、确认协议的内容

  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比如,如果售房者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

  、确认违约责任人

  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确认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确认支付方式

  在没有和售房者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要给付定金。如果支付,最好直接给付给售房者,不要交给中介转交,因为减少环节也就意味着减少纠纷。

  、确认是否落实至书面

  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最好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要知道,如果发生纠纷,录音、证人证言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定金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问题,发生纠纷怎么解决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定金合同订立要书面形式订立,要审查合同的效力。在发生购房定金纠纷后,作为购房者来说,我们可以寻求调解,也可以诉诸法院请求解决。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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