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是有人在咨询抚养费的相关问题,下面就通过一篇文章全部解答。
一、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一般而言,医疗费有相关的发票,支出金额确定,然而偶发性的看病所产生的费用即使均摊到每个月里,也不会多。
而患有疾病健康的小孩,需要定期治疗,会产生较多的支出,在抚养费中会计算进去。
生活费一般是计算衣食出行的费用,而保姆费用支出一般情况下可计算在生活费中。
教育费一般是抚养费中最大的支出项目,包括:
1.学前幼儿园的学费、生活费;
2.上合理课外辅导班的合理费用;
3.小学、中学的学费,包括私立学校的学费。一般只考虑现阶段的学费,尚未产生的择校费不予考虑。
4. 购买学习用品的费用。
二、确定抚养费的标准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提炼规则:
1.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这意味着抚养小孩的一方也有要承担一部分抚养费。原则上,孩子一个月需要5000,则双方各承担2500,法院判不抚养的一方每月支付2500元抚养费。
2.离婚时所判的固定的抚养费一般是每月的生活费,而“抚养费”中的教育费和医疗费一般凭据各半承担。每半年或一年结算一次。
3.判定抚养费参考的因素有三个:【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地方实际生活水平】
4.抚养费一般要控制在总收入的20--30%以内,但并必然按20-30%来计算。
比如,某人月收入5万,按20%来计算就是1万,但要法院判决时要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孩子实际需要达1.5万-2万/月,法院要考虑当地生活水平,在把抚养费定在略高于生活水平的数额。
5.当地生活水平,一般是指人均消费水平,可参考上一年度当地统计局发布的数据。
大多数的案件是主要参考当地人均消费水平来判的,2017年江苏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726元;均摊到每月就是2310元,夫妻每人负担1100元左右。
之所以这样判,是因为大多数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并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孩子一年的实际支出。
三、如何证明各项费用支出?
1.线下消费类的,需要发票(有明细)。如果没有发票,则需要收据+转账凭证。
2.线上消费购物的,需要开发票(有明细),没有发票的,则提供账户内的网购记录。
3.租金,要租赁合同+每个月付租金的转账记录。
4.保姆费,要有保姆收据和转账记录。
5.学费,需要发票。
尽可能提供完整的支出证明,远高于统计局的当地平均消费水平,才会促使法官参考对方收入的20-30%来定抚养费,或按实际需要来定抚养费。
四、抚养费给付方式
原则上按月给付。
判一次性给付的很少,除非一方在国外,或很远的外地,按月给付,会执行困难,且有一次性给付能力的,才判一次性给了抚养费。
五、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
18周岁。
第二十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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