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一种金融产品,看不见摸不着。可能理赔都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我们知道中国发展速度很快,很多朋友会担心几十年后保险公司破产不在了,那我们买的保险怎么办?
根据《保险法》第90条,保险公司可以破产清算:
“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而且,对于大家关注最多的人寿保险合同来说,《保险法》第92条是这样说的: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即使寿险公司破产,也要有“接盘侠”。“接盘侠”要维护现有客户的合法权益。
国家在为你撑腰,你的保单妥妥地有人接手!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没有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首先你的保单肯定是有效的。其次,你是第二能优先赔偿的。不过,如果破产得太厉害,你得到的赔付金额可能会缩水一点。
有保险理赔问题,随时咨询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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